您当前的位置:政策法规 >国家政策 > 详情

七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8-29 10:04:43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3〕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pdf

 

微信公众号

  •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02
  • 联系电话:0311-66033187 88880356
  • E-MAIL:hbjnxh@163.com    邮编:050081
Copyright 2021 河北省节能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 冀ICP备 15028331号-1      技术支持:领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