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能协会会员服务细则
第一条 河北省节能协会为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同时又为重点用能单位提供政策、技术、产品等服务的社团组织。协会的职责是为会员单位所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政策、法规、信息、项目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条 会员单位分为四个层级,自愿申请,参照以下分类对应服务内容:
(一)会长单位:50000元/年;
(二)常务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
(三)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四)理事、会员单位:3000元/年;
(含省外入驻河北省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第三条 服务内容:
(一)理事、会员单位:
1、充分发挥纽带桥梁作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合理诉求,争取政策支持;为会员单位提供项目审批、节能报告审查、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监察、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专项资金申报等项目进行一对一服务,向省有关部门联系,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信息传送;利用协会各个专委会的专业优势、专家资源进行战略合作与对接。
2、本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行业资讯等信息咨询服务;
3、向省内及以上相关部门推荐节能技术、产品、示范项目的服务;
4、获赠《河北节能与环保》省级杂志1份,在协会主办的刊物或对外宣传媒介上企业、技术宣传可享受优惠;
5、参加受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组织的培训、论坛、交流考察、节能展会、研讨会等活动,并可享受9折优惠;公益培训优先参与;
6、获得有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的节能诊断服务一次;
7、获得协会官网会员账户并赠800积分,协会官网、微信号发布企业简介及1条节能相关信息(稿件由企业提供、协会审核);
8、颁发“理事、会员单位”牌匾和证书;
9、参加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对为节能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进行表彰,并将其节能经验进行推广和宣传。
(二)副会长单位:
1、享有会员单位第一、二、三、四、六、九条服务;
2、参加受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组织的培训、论坛、交流考察、节能展会、研讨会等活动可享受8.8折优惠;公益培训优先参与;
3、获得协会官网会员账户并赠1500积分,协会官网、微信号发布企业简介及3条节能相关信息(稿件由企业提供、协会审核);
4、协会宣传媒介置顶首发文章、冠名推荐文章;
5、推荐专家优先入选专家库;
6、优先参加协会通讯员培训、交流会活动;
7、颁发“副会长单位”牌匾和证书;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
1、享有副会长单位第一、四、五、六条服务;
2、参加受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组织的培训、论坛、交流考察、节能展会、研讨会等活动可享受8折优惠;公益培训优先参与;
3、获得协会官网会员账户并赠2000积分,协会官网、微信号发布企业简介及5条节能相关信息(稿件由企业提供、协会审核);
4、颁发“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牌匾和证书,常务副会长单位可提名副秘书长或副会长职位一名;
5、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团标、地标编制、课题研究等;
6、获赠协会编制的最新年度的法律、法规汇编一套;
7、免费在协会网页发布网站链接;
8、人物专访。
第四条 其他
(一)积分详见河北省节能协会官网;
(二)本细则解释权归河北省节能协会;
(三)本细则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