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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细则

河北省节能协会会员服务细则

第一条 河北省节能协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同时又为重点用能单位提供政策、技术、产品等服务的社团组织。协会的职责是为会员单位所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政策、法规、信息、项目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条 会员单位分为四个层级,自愿申请参照以下分类对应服务内容:

(一)会长单位50000/年;

(二)常务副会长单位20000/年;

(三)副会长单位10000/年;

(四)理事、会员单位3000/年;

(含省外入驻河北省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第三条 服务内容

(一)理事、会员单位:

1、充分发挥纽带桥梁作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合理诉求,争取政策支持;为会员单位提供项目审批、节能报告审查、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监察、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专项资金申报等项目进行一对一服务,向省有关部门联系,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信息传送利用协会各个专委会的专业优势、专家资源进行战略合作接。

2、本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行业资讯等信息咨询服务;

3、向省内及以上相关部门推荐节能技术、产品、示范项目的服务;

4、获赠《河北节能与环保》省级杂志1份,在协会主办的刊物或对外宣传媒介上企业技术宣传可享受优惠;

5参加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组织的培训、论坛、交流考察、节能展会研讨会等活动,并可享受9折优惠;公益培训优先参与;

6、获得有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的节能诊断服务一次

7获得协会官网会员账户并800积分,协会官网、微信号发布企业简介及1条节能相关信息(稿件由企业提供、协会审核);

8、颁发理事、会员单位牌匾和证书

9参加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对为节能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进行表彰,并将其节能经验进行推广和宣传

(二)副会长单位

1享有会员单位第一、二、三、四、六、九条服务;

2参加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组织的培训、论坛、交流考察、节能展会研讨会等活动可享受8.8折优惠;公益培训优先参与;

3获得协会官网会员账户并赠1500积分,协会官网、微信号发布企业简介及3条节能相关信息(稿件由企业提供、协会审核);

4协会宣传媒介置顶首发文章、冠名推荐文章

5、推荐专家优先入选专家库

6、优先参加协会通讯员培训、交流会活动

7颁发副会长单位牌匾和证书;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

1享有副会长单位第一、四、五条服务;

2、参加受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组织的培训、论坛、交流考察、节能展会、研讨会等活动可享受8折优惠;公益培训优先参与;

3获得协会官网会员账户并赠2000积分,协会官网、微信号发布企业简介及5条节能相关信息(稿件由企业提供、协会审核);

4、颁发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牌匾和证书,常务副会长单位可提名副秘书长或副会长职位一名;

5、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团标、地标编制、课题研究等;

6、获赠协会编制的最新年度的法律、法规汇编一套;

7免费在协会网页发布网站链接;

8、人物专访

第四条 其他

(一)积分详见河北省节能协会官网;

(二)本细则解释权归河北省节能协会;

(三)本细则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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